2017年10月1日,教育部重新修订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之前一个版本是2006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对于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在明确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工作职责和高校专职辅导员的身份以及进一步强调高校辅导员配备选聘的相关要求和专业培训要求方面做了新的解读,让广大求职者看到了辅导员这个职业的发展前景和途径。高校辅导员配备选聘的相关要求和专业培训要求方面的更新和2017年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标准(2017年本)》通知是本篇论文的思考出发点。
1 关于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现状分析
(一)理论背景
2017年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标准(2017年本)》的通知。近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建好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和高校都在做着各方面的努力和尝试。习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世界一流大學,必须要有中国特色。”在高校中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就是中国特色的一种体现。而且“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肩负着传承发展马克思主义、引领社会主义人才培育、回应当代国际社会质疑的重要使命,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是事关社会主义前进方向的重要事业。”
2 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担任学校兼职辅导员合理性
(一)对于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完善中的优势
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担任学校兼职辅导员的模式是基于全国高校在重点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基础之上的。之前有些高校没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有些并没有独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只设立了研究生部,但在当前全国积极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氛围中,日后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毕业生会大大增多。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这一模式的建立对于马克思主义学院来说,首先极大地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建设,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的实践培养模式,其次让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深入到学校各个学院去,不仅是去为他们服务,也是在学习借鉴其他学院在学院建设、学科建设、工作经验以及人才培养方面的优良之处,并将之反哺给马克思主义学院,从而促进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良性发展。
(二)对于高校开展行政工作的优势
对于学校来说,在习近平同志号召全国各个高校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形势下,,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担任学校兼职辅导员能让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学以致用,为国家、社会、高校培养一批符合国家要求的、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先进知识分子,使他们提高实践能力,知行合一,同时,这个模式可以增加其就业率。另一方面,新《规定》要求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比例应不低于1:200的师生比。学校在人员方面压力很大,有这样一批专业性高,作风优良的兼职辅导员队伍,对于高校日常工作的开展也是大有裨益的,有利于缓解现在各个高校专职辅导员人员设置不足给高校带来的压力,同时也减轻专职辅导员工作压力。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因为专业对口,所以可以减少从全校范围内招聘兼职辅导员带来的专业背景复杂、对于工作了解不足而难以完成辅导员的职责任务的现象。
(三)对于担任兼职辅导员个人的优势
最后对于担任兼职辅导员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来说,他们一方面是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所学研究付之于实践,增加自己的实践经验,也减轻学业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是在实践中印证自己的所学,以及发现问题,进行自己的学术研究。研究生的本质就是研究,我们不能本末倒置。但对于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研究生来说,他们所学的学科与兼职辅导员这项工作相关性极强,经过系统学习,在工作之中就可以深入研究相关学术内容,锻炼专业技能。相较别的学科的学生,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学业与工作两个方面的冲突明显较少。这样不仅兼职辅导员的工作成效会增加、工作空间会拓宽,而且对于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也是有极大的积极意义。
所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担任学校兼职辅导员模式是马克思主义学院毕业生就业以及相关就业市场的要求,是缓解高校专职辅导员严重不足,兼职辅导员良莠不齐的现状的要求,也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促进学生自身发展。
3 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担任学校兼职辅导员具体模式
(一)兼职辅导员工作统一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