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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控制中小学竞赛规模和获奖面 竞赛不得跨校

    昨日,武汉市教育局下发2005年中小学生竞赛项目通知,其中规定,小学阶段将不组织跨校以上的学科竞赛。凡是义务教育段学生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竞赛活动,也将严格控制。

    另外,该市还将严格控制竞赛规模和获奖面。同一学段的同一学科(同类)竞赛活动原则上一学年只审批一项。每项竞赛的参赛人数不得超过全市参赛年级总人数的5%,每项竞赛的获奖面必须控制在市级参赛人数的15%以内。各主(承)办单位在组织竞赛活动中不得以参赛人数的多少来分配获奖名额。

    对于已被批准的竞赛,必须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以教学班为单位集体参加。

    竞赛活动不得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竞赛单位不得未经批准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其他名目的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有关资料、书籍、器材和商品,更不得以竞赛为名巧立名目举办收费性质的培训班。对违反竞赛管理规定的单位,该市教育局将坚决查处。